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广州市荔湾区市政设施维护处的委托,对广州市荔湾区市政设施维护处工程机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就以下货物及服务提交密封投标。现将该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为2013年7月3日至2013年7月9日五个工作日。
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其它形式无效)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项目有关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0835-1301357N0981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荔湾区市政设施维护处工程机械采购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数量及采购预算:
设备名称单位数量预算
滑移装载机台1 人民币69.6万元
冷铣刨机台1
注:1.详细要求及执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2.投标人必须对项目内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五、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且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3.投标人必须具有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和投标人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3年7月2日至2013年7月24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下午17时3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岗路8号粤信大厦19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50元,售后不退。
七、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携带以下加盖单位公章的资料到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现场报名:
1. 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 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和投标人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
注:只接受完整提交上述资料供应商的现场报名。
八、递交文件时间:2013年7月25日14:00至2013年7月25日14:30(北京时间)
九、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7月25日14:30(北京时间)
十、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龙岗路8号粤信大厦19楼开标室
十一、开标评标时间:2013年7月25日14:30(北京时间)
十二、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龙岗路8号粤信大厦19楼
十三、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州市荔湾区市政设施维护处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蔡先生、梁小姐、刘小姐
电话:020-87258495-934
传真:020-87284598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岗路8号粤信大厦19楼
邮编:510500
开户行:建行广州先烈东路支行
帐号:4400 1490 2090 5300 0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