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单位:兴安县国土资源局
二、招标代理单位:广西科联招标中心
三、项目名称:兴安县兴安镇、界首镇、高尚镇崔家乡城乡建设用地挂钩试点项目
项目编号: XAZCG20132022
四、项目地点:兴安县兴安镇、界首镇、高尚镇崔家乡境内
五、项目建设规模: 10.5 公顷
六、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行业标准《土地整理项目规划设计规范》( TD/T1012-2000 )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行业标准《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建设标准》( GXTDH-2007-1 、试行)要求。
七、工程建设工期: 270 天 (日历天)
八、招标范围:道路工程 、土地平整工程、农田水利工程及其他工程。
九、工程招标及发包方式:工程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发包方式为固定单价包干,包工包料。
十、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1 、具有独立法人,具有主项公路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有省级或以上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须入选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施工企业名单。
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一、公告时间: 2013 年 7 月 16 日
十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2013 年 7 月 16 日至 2013 年 7 月 24 日(上午 9 : 00 至下午 5:30 止)在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桂林分部(广西桂林市中山北路 25 号三楼)报名。
十三、 报名时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技术负责人、专职投标人和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本人携带以下资料报名 : 单位介绍信原件、持法人和本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原件、银行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指 : 法定代表人或企业经理或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注册建造师为广西建设厅备案人员)、项目经理养老保险证明原件( 2010 ~ 2012 年)、安全员和施工员养老保险证明原件( 2010 ~ 2012 年)、近 3 年( 2010 年~ 2012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原件 ( 累计亏损额不超过本单位注册资金(新设立的企业除外) ) 、近五年(本工程开标之日止前 5 年内)有类似土地整治项目施工业绩(需同时附以下两种材料原件:施工承包合同和中标通知书)、 区外企业须同时持广西建设厅颁发的《外来建筑施工企业备案证》原件、 入选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施工企业名单证明文件、投标人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回执》(出具时间应于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0天内。) 。 (上述资料核查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介绍信收原件)。
十四、本工程所有招标方面的资料必须由专职投标人和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带上本人身份证领取。
十五、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3年8月5日9时30分正。
十六、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和开标地点: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桂林分部开标厅(桂林市中山北路25号五楼)。
十六、联系电话及通讯地址:
地 址:桂林市中山北路 25 号三楼 邮 编: 541001
联系人: 李 先生、 曾 先生 电 话: 0773-2806926 传 真: 0773-2885706
十七、信息查询:广西国土资源信息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财政网、桂林市政府采购网。
招标人:兴安县国土资源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科联招标中心
2013 年 7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