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衡阳县蒸水瓦屋大桥工程已由衡阳县发展改革局以 [2013]38 号文件核准招标,项目业主由衡阳县农村公路管理局担任,资金来源为国家投资和地方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位于衡阳县洪市镇,新建瓦屋桥为5x
20 米 预应力钢筋砼空心板结构,桥长 107.12m ,双柱式桥台、桥墩,桩基础,设计荷载等级为公路Ⅱ级,桥梁宽度: 15m = 12m (行车道)+2× 1.5m (人行道)。本项目为1个合同段进行独立招标,计划工期18个月。工程建安费造价为 532.0144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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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资质或桥梁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以上的企业;项目经理人必须是路桥工程专业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近五年内有二个与招标合同价相适应的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2 、外省来湘的建筑企业,必须按湘建建[2011]63号文件要求,办理入湘登记,并取得《省外建筑企业入湘施工登记证》。
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四、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方式:
1 、报名须知: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的代理人携带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所有证件匀采用清晰彩色复印件)及上述资料复印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2 、时间: 2013年8 月19日 至 2013年8月23 日 ,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招标文件1000元/套;图纸等资料1000元/套,未中标单位退还图纸退还费用。
3 、地点:衡阳县蒸阳大道215号衡阳县农村公路管理局三楼(305室)。
4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报名截止日( 2013年8月23日 17:00)之前将投标保证金壹拾万人民币(¥100000.00元)从投标人基本帐户以转帐方式汇入衡阳县农村公路管理局帐户,帐号【84081980014107912012】,开户行:衡阳县信用联社,具体以银行到帐为准,开标时予以查验,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将视为不合格投标人。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13 年9月13 日上午 9:00时;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之前送交至招标人(单位:衡阳县农村公路管理局,地址:衡阳县西渡镇蒸阳大道215号)。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按照湘交基建[2011]66号文件要求采用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开标时投标法定代表人必须参加,否则为废标。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湖南省衡阳县西渡镇蒸阳大道215号
邮 编:421200
电 话:0734-6813967 传 真:0734-6781946
联 系 人: 魏 先生 电 话:189747568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