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一
标段具有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持有工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年检合格。近5年的一年中在一个建设项目中曾成功完成长度大于20公里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的监理工作;
近5年的一年中成功地完成2座以上现浇钢筋混凝土空心板结构中桥的监理工作。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施工投标人最多可对两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一个标。凡被交通运输部(或原交通部)或内蒙古自治区及赤峰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公路工程投标资格,或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投标的企业。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8月22日至2013年8月28日(法定节假日不受理)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公路管理处207室购买招标文件。施工企业由法定代表人亲自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所有原件的彩色复印件(或扫描件)一套(A4幅面,全本复印,逐页加盖申请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非法定代表人亲自购买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监理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加盖公章的彩色复印件或扫描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同时,施工、监理各投标人还需要提供采用A4纸打印的单位联系方式信息,包括投标人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座机、手机号)、传真、网址及邮箱等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人民币(含图纸,不对监理投标人提供图纸),标书售出后不退。
4.3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联系人、电子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补遗书、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与投标预备会。
5.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9月18日上午10:00时,投标人应于当日上午8:00时至10:00时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交通运输局601会议室。
5.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内蒙古赤峰市翁牛特旗公路管理工区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翁牛特旗
邮编:024000
联系人:姚立慧、相东
电话:0476-5890670
传真:0476-5890651
2013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