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业主单位:呼和浩特铁路局
报名截止:2013-08-27
所属地区:内蒙
所属行业:机械设备
详细内容
招标二次公告13-252-1
呼和浩特铁路局将于2013年8月28日组织招标采购。
一、采购项目:
物资设备需求一览表
序号物资设备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量供货时间供货地点备注
1装载机 50型 台 2 合同签订后30天内 包头站货场
二、主要事项:
1、物资、设备基本性能要求:⑴铲斗容量为3-4立方。⑵最大卸载高度不小于3.4米。(3)驾驶室加装空调暖风;⑷不安装铲尖。(5)发动机为6缸直列水冷直喷式增压发动机(上柴发动机D9-220)。(6)液压系统工作时间三项和小于11秒。(7)额定功率不小于160KW/2200r/min。(8)最大扭矩不小于855N.M/1300-1500r/min(9)最大掘起力不小于150KN(10)整机重量不小于16.5吨(11)最小离地间隙4800mm(12)转弯半径小于6560mm.
2、辅助性能要求:安装防火帽。加装二级空滤系统。
3、质量保证要求:①新购设备应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生产的合格产品并附有各种合法手续以及厂家随机附带说的说明书等;出售的任何假冒伪劣产品一律由卖方承担法律责任。⑵保证采购方所购产品为全新原装,同时满足产品的使用性能、规格要求;⑶减少日常维护作业量,设备具有较高稳定性。满足国家安全法规及排放法规要求。质保期为一年。
4、售前售后服务要求:保修期为一年或2000小时以先到为主。终身有偿保修。供方提供优质的售前售后服务。
5、安装调试培训维护要求:免费提供安装调试培训维护。
6、配件、附件要求:,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并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
7、交货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30天内。
8、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后付款。
9、验收方式:供需双方严格按照国家行业标准共同验收。
10、评标方式: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状况;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生产厂具备国家制造生产许可证。经销商具备经营销售资格,并且所销售设备生产厂具备国家制造生产许可证。
四、在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有提供虚假的资料和在实质性方面失实时,呼和浩特铁路局有权依法追究投标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