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密山市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工程(项目编号:SG0602G13009) 已由 密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密发改【2013】30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密山市人民法院,建设资金来自国拨及地方配套,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拨70%、地方配套 3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密山市人民法院院内。
建设规模:7740平方米。
合同估算价:总投资为1780万元人民币。其中,国拨1246万元,地方配套534万元。
计划工期:2013年9月29日计划开工,2014年11月25日计划竣工。
施工总工期:422日历天。
招标范围:施工总承包。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包括叁级)资质,近三年同类工程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建造师须具备房屋建筑专业一级、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建造师。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未参加2012年黑龙江省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的投标人不允许参加本工程投标;2012年黑龙江省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结论“待定”或“不合格”的投标人不允许参加本工程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 年 09 月 03 日至 2013 年 09 月 0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 8:0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3:00 时至 16: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进行网上报名,同时携带以下材料在密山市飞达建筑工程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报名。
4.2报名时请携带以下材料: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②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养老保险证明。③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正本、副本及年检页)。④网上报名六大员岗位证、身份证、养老保险证明(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工长、质检员、安全员、造价员),其中注册建造师和安全员同时提供安全生产考核证。⑤不拖欠农民工资证明、企业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⑥非本省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除应提供以上资料外,应提供经黑龙江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针对本工程的入省备案手续。以上证件必须证企相符,携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并装订成1册)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 2013 年 9 月 3 日至 2013 年 9 月 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 8:0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3:00 时至 16:30 时,在密山市飞达建筑工程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http://www.hljztb.com/)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密山市人民法院 联系人:李星 联系电话:18646710000
招标代理机构:密山市飞达建筑工程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冯靖靖 联系电话:0467-52889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