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航新苑小区及装甲兵技术学院家属区小区节能改造工程监理已由长暖办发【2013】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保障和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及自筹,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规模:本项目总面积约18.65万平方米。
2.2招标范围:节能改造工程施工阶段监理。
2.3监理内容:供热计量、管网平衡、外围护结构改造、供热分户改造及防水工程监理。
2.4监理取费:监理取费暂定1.2元/平方米(建筑面积)。
2.5工程建设地点: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
2.6计划监理服务期:2013年10月15至2013年11月15日;共计31日历天;(同步施工时间);
2.7质量控制目标:要求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合格标准及省、市各级相关部门发布的“暖房子”工程相关文件中的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且近三年(2010年至2012年)监理过类似工程,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担能力。
3.2每标段人员要求:总监理工程师1人,要求持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有三年以上监理工作经验;总监代表、项目联络员各1人,要求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执业证书。房建专业监理工程师至少配备7人,需持有省级及以上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外埠投标人须到本项目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办理外埠勘察设计企业入吉备案。
3.6投标人在本区的 “暖房子工程”监理工作中只能承揽一个标段,项目部人员不能同时承担其他工程(甲级监理企业在长春市区内全年可承揽暖房子工程二至三个标段,乙级监理企业在长春市区内全年可承揽暖房子工程一至二个标段)。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9月13日至2013年9月18日(星期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 时(北京时间),在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大厅一楼报名。报名时需持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总监理工程师国家注册证书、
(4)、总监代表及项目联络员职称证、
(5)、外埠监理企业备案证明、
(6)、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
(7)、被授权人身份证
4.2报名后到吉林千昆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长春高新区众恒路500号)购买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时间:2013年 月 日 时 分(北京时间);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6.3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后审资料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6.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5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网、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保障和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地 址: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号
联系人:陈立军
电话:0431-84859778
报名地点: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大厅一楼招投标窗口
报名联系人:谢 辉
电话: 0431-84627008/84887285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千昆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高新区众恒路500号
联系人:尹明凤
电话:0431—89180548/13069100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