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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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YJJY2012-JL2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汪清县农村土地整治重大工程项目已由吉林省国土资源厅和吉林省财政厅以吉国土资开发[2012]13号文件《关于调整汪清县农村土地整治重大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和吉财非税[2012]391号《关于整体推进农村土地整治示范建设项目预算的批复》文件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汪清县农村土地整治重大工程项目指挥部,建设资金为中央财政资金、省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50%、5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汪清县农村土地整治重大工程项目。
2.2. 招标范围:施工监理
2.3. 工程内容:
1) 土地平整 2)农田水利 3)田间道路 4)鱼塘等其他工程。
2.4. 工程规模:共计3490.30公顷。
2.5. 建设地点:汪清县百草沟镇、春阳镇、罗子沟镇。
2.6. 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资金、省配套资金。
2.7.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8. 计划开、竣工日期:2012年9月17日至2013年12月30日,共计47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或水利水电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或公路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是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3.3. 本次招标只接受在吉林省国土资源厅备案通过的监理公司。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7月16日至2012年7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 在吉林省政务大厅6楼(长春市贵阳街287号)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投标申请人报名时必须携带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等原件,否则不予受理。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9月11日10时00分,地点为吉林省政务大厅6楼开标室(长春市贵阳街287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 2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数量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日报、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网站、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汪清县农村土地整治重大工程项目指挥部
办 公 地 址:吉林省汪清县汪清镇温州路908号
联 系 人:刘毅
联 系 电 话:0433-8816718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建宇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办 公 地 址:延吉市前进路29号
联 系 电 话 0433-2818007 传 真:0433-2818007
联 系 人:赵光春、尹艺璇 电 子 邮 件: yjsjy854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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