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金堂县五凤镇鸣阳大桥至贺麟书院道路改建工程已由金堂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金堂发改投资【2012】6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宜居水城城乡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成都宜居水城城乡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项目,金堂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金堂发改投资【2012】64号文)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项目在省发展和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PF20120428009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北京中交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金堂县五凤镇
建设规模:改建项目路线全长约5.477千米(其中五凤镇鸣阳大桥桥尾,在成渝铁路下穿立交,止于贺麟书院,路线长4.47千米;贺麟书院道路支线,起于主线K1+424右侧,止于五凤镇电影院,路线长1.007千米),路基宽度4.5-7.5米,路面结构形式为沥青混凝土路面及相关配套设施。
招标范围:施工标段:本次工程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的施工
监理标段:为本项目的全部施工范围内的监理
标段划分:施工1个标段,监理1个标段。
计划工期: 90 个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成都市政府投资项目承包商名录库》公路、水运工程施工总承包Ⅲ组及以上资质和城市园林绿化III组及以上资质,2009年以来已完成1个类似项目业绩,拟派往本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类专业建造师资格证书、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需附身份证、建造师资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派往本次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职称(需附身份证、职称证);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班子所有人员(需附身份证、上岗证或执业资格证);需提供拟派到本项目的项目班子人员的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招标人保留对投标人资格资料审核的权利,如有弄虚作假,将向有关部门举报,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本次施工监理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成都市政府投资项目承包商名录库》公路、水运专业监理Ⅰ组及以上资质 ,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本次项目施工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 (1)联合体各方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其中具备公路、水运工程施工总承包Ⅲ组以上资质的成员应是投标项目的牵头人;(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多于2家。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1个标段。
3.4 省外公路、水运施工总承包企业提供《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省外城市园林绿化企业需具备《四川省省外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入川从事投标施工活动介绍信》;省外监理单位提供《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满足上述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者,请于2012年11月9日至2012年11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金堂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金堂县赵镇迎宾大道388号三楼)持下列证件(证书、证明)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及单位介绍信;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园林、绿化、监理除外)。
注:以上资料除单位介绍信收原件以外其他资料均须交验原件,收复印件加盖本企业公章(鲜章).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 元,售后不退。
4.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2年12月3日10时00分,地点 金堂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金堂县赵镇迎宾大道388号三楼)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四川建设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成都宜居水城城乡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金堂县幸福横街131号
邮编:610400
联系人:易女士
电话:028-84988255
传真:028-84922667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交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武侯祠大街83号太成宾馆商务楼3楼301室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028-66092295
传 真:028-660922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