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信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古丈县土地开发整理收购储备中心的委托,对古丈县高峰乡李家洞村灾毁耕地复垦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该项目根据州财建指[2012]号32文件精神,并经古丈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古发改招【2012】147号文批准公开招标,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将有关招标事项公告如下:
一、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古丈县高峰乡李家洞村灾毁耕地复垦项目
2 、项目编号:XDGS-2012041
3 、建设地点:古丈高峰乡李家洞村
4 、建设规模:111.98公顷
5 、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纸
6 、质量要求:达到国土资源部【TD/T 1011-1013-2000】《土地开发整理标准》等有关文件规定的合格标准
7 、工期要求:计划工期约为 120日历天 (具体开工日期以施工合同为准)。
8 、资金来源:省级资金,已落实。
9 、标段划分及各标段合理价: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合理定价为215.82万元。
二、 投标人资格条件:
1 、投标申请人须是经湖南省土地综合整治局(原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储备中心)最新公布的具备湖南省省以上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施工资质的合格投标人。其单位名称、单位资质和法人代表必须与湖南省土地综合整治局网上最新公布的信息严格保持一致,否则不能参与投标。
2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状况及信誉良好,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要的经济、技术实力。
3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的企业。
4 、项目负责人应为最新公布的湖南省省以上投资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合格项目负责人,且须持有湖南省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经理培训证(省土地综合整治局下文取消投标资格的除外),参与本项目报名的项目经理必须是今后负责该项目的项目经理,且具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项目经理无任何在建项目。根据湖南省土地综合整治局(原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储备中心)湘土整发【2012】41号文件要求,投标单位报名时需将参与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培训证原件留存招标代理机构。
5 、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6 、根据湘土整发[2012]53号文件规定,招标代理机构在本项目投标报名截止后一日内将受理的投标报名情况(包括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项目经理姓名、注册建造师证证号、项目经理培训证编号等)报省土地综合整治局,对各投标人有伪造项目经理培训证重复投标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省土地综合整治局将对相关单位及人员予以严肃处理。
7 、招标人只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人或被授权代理人(必须为拟任该项目的建造师)报名及验证。
8 、投标申请人报名前必须通过投标申请人基本帐户向指定帐户交纳投标保证。
9 、每家投标申请人只允许报一次名,不得多报,报名时且不对应具体标段。
8 、本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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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投标申请人报名方式:
1 、投标申请人须派法人或拟任该项目的建造师进行投标报名。
2 、投标申请人须携带以下资料①单位介绍信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明③营业执照副本④资质证书副本⑤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⑥注册建造师证书和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全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项目经理培训合格证⑦中级三大员上岗证书(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及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⑧企业负责人A类考核合格证⑨投标保证金银行进账单9项原件及复印件三套。
3 、报名时间:
2012年11月 12 日 2012年 11 月 1 6 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节假日休息) 。
4 、报名地点: 湖南信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5 、报名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同时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四、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定价评审连续二轮抽取法”。
五、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每个投标人预交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贰万伍仟元 整,其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帐户以转账的方式,在报名前汇至以下指定帐号,否则投标人不得参与报名。
户 名:湖南信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帐 号:18-831301040000983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首红旗门分理处
六、该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七、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古丈县土地开发整理收购储备中心
联 系 人:向主任
联系电话:13974357601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湖南信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吉首市武陵东路46号(红旗门大湘西商贸城旁)
邮 编:416000
联 系 人: 艾永华
电话/传真:13787439056 0743-82710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