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中国招标采购导航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沈抚新城2013年产业区绿地养护工程(项目名称)已由(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抚顺经济开发区城市管理局,工程建设资金来自贷款(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绿地养护施工(具体招标内容)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抚顺经济开发区。
2.2工程规模:
绿化专业:80171平方米
2.3合同估算价为84.2万元。
2.4招标范围:绿地养护施工。
2.5工期要求:2013年6月15日开工至2016年6月15日竣工,计划工期1097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园林绿化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项目经理证三级]或者[园林绿化项目负责人三级](含)以上或者[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经过IC卡刷卡认证通过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未列入信息数据库管理的除外)。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施工招标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为:不要求提供设计资质。
3.4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5月13日至2013年5月17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2:00时至14:00时(北京时间),在网上进行投标资格确认,网站名称为: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其他方式不予受理。
注:网上资格确认及招标文件下载按提示进行。
4.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与缴纳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1.00万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均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资格确认后,请于2013年5月18日至2013年6月6日,每日上午08:00时至12:00时,下午01:00时至05:00时(北京时间),按照相关程序,通过CA认证锁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n)自行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5.2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人民币),其中:招标代理收费为500元/本,软件公司收费100元/本,售后不退。图纸押金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电子文档图纸除外。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6月7日13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抚顺经济开发区招标投标服务大厅开标室(名称及地址)。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或未按照制作工具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抚顺经济开发区城市管理局
地址:抚顺经济开发区
联系人:杨卫东
电话:024-56597319
招标代理机构:抚顺市益方工程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抚顺市顺城区临江路东段32号
邮编:113006
联系人:关娜
电话:024-52422361
传真:024-524223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