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密市零散烈士墓迁移建设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采购人为新密市民政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全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建设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新密市零散烈士墓迁移建设项目
2、项目编号:新密市竞争性谈判(2013)004号
3、建设地点:新密市凤凰山公墓
4、采购内容:建设单体墓穴90座,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5、计划工期: 40 日历天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201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建过至少一个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持有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无在建工程,为本单位员工,具有劳动合同和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
2、投标供应商必须持有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方可参与报名。
告知函办理地点及方法:报名单位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原件(格式见附件)及申请书上要求携带的证件复印件到报名单位注册地检察机关或本项目实施地新密市人民检察院检务公开大厅进行办理,新密市人民检察院对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进行集中时间办理,办理时间:每周一、周三、周五工作时间,电话:0371-67151381。查询范围: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委托代理人。
3、外省企业报名前须办理进豫备案手续,详细要求请登录河南省工程建设信息网(http://www.hngcjs.net)查询。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谈判文件发售信息
1、谈判文件发售时间:2013年9月13日至2013年9月24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
2、谈判文件售价:300元/份;
3、报名及谈判文件出售地点:郑州市淮河路与工人路交叉口东南角中原农科楼三楼306室;
4、购买谈判文件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注明:法定代表人办公电话及移动电话)、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劳动合同、养老保险证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进豫备案申请表(外省企业提供)。以上所有材料均要求出示原件,留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五、谈判保证金缴纳
该项目谈判保证金不接受现金,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以下账户:
数额:壹万元整
交付截止时间:2013年9月27日17:00前(此时间为到帐时间,且以代理机构财务部门核实为准)
开户名称: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郑州银行淮河路支行
帐号:905200820109056654
投标人办理转帐手续后,须持相关凭证在截止时间前到代理机构换取收据。
六、谈判时间及地点
1、谈判时间:2013年9月29日下午15:00时
2、谈判地点:郑州市财政干部学校五楼会议室(新密市西大街与未来路交叉口)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竞争性谈判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新密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密市民政局
地址:新密市溱水路8号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0371-69822497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淮河路与工人路交叉口东南角中原农科楼三楼306室
联系人:石晓娟 周真真
电话:0371-68660783
传真:0371-68660783
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3年9月13日
附件: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
新密市人民检察院:
我公司从 (报纸、网站)X年X月X日发布的招标公告(招标编号: )获悉,新密市将进行 项目建设(采购)招标,我公司拟参加该项目投标,特向贵院申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手机:
授权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手机:
项目经理: 身份证号码: 手机:
公司办公电话:
业主单位名称:新密市民政局 办公电话:0371-69822497
公司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注:申请人须持下列资料到新密市检察院检务公开大厅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咨询电话0371-67151381。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需附进投标文件正本,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投标单位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需携带以下资料:
1.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
2. 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3. 公司资质证书复印件;
4. 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5.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6. 授权委托书;
7.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8. 拟派项目经理的身份证、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
注:以上证件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