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南省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关闭工作方案(2012—2015年)》(以下简称《方案》)。通过开展整顿关闭工作,到2015年年底,关闭矿山475座以上,基本改变该省矿山“多、小、散、差”的状况。
《方案》指出,通过开展整顿关闭工作,到2015年年底,关闭矿山475座以上(2011年全省共有各类矿山2493座),基本改变河南省矿山“多、小、散、差”的状况,无证开采等非法违法行为得到有效制止,不符合产业政策、安全保障能力低下的小型矿山依法得到整顿关闭,浪费破坏矿产资源、严重污染环境等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小型矿山数量较大幅度减少,安全基础工作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条件进一步改善,矿山规模化、机械化、标准化、信息化、科学化水平进一步提高,生产安全事故较大幅度下降,努力遏制较大事故发生,杜绝重大、特别重大事故发生。
《方案》明确,此次整顿关闭的重点:一是非法违法开采行为的矿山;二是限期停产整改后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三是工艺、技术、装备落后,破坏植被严重,不符合产业发展政策的矿山。
《方案》要求,对整顿关闭中该取缔未取缔、该关闭未关闭、该整改未整改、履职不到位的,追究有关省辖市、县(市、区)及乡镇政府主要领导的责任。同时,省政府将矿山整顿关闭工作情况作为对各地、各部门安全生产年终考核的重要指标,对未完成任务的予以通报批评,取消年终评先资格。